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3503
3、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四年本科(全日制)
6、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7、办学特点:学院聘请拥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108人,并充分依托信阳师范学院,使学生能充分享受二本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学生出路为导向,充分考虑学生就业需求、创业需求和继续深造需求,采取“依据所需、科学分类、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用以见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力促学生成长成才。
二、招生计划
8、招生计划数: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面向天津、湖北、江西、江苏、安徽、山东、山西、广东、湖南、海南、内蒙古、新疆等省、自治区招生;我院200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9、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公布。
三、录取
10、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
11、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12、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3、录取规则
(1)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考生。
(2)学院普通类专业在本科三批录取,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院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3)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总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若专业计划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回档案。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①河南省录取采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批次见2009年《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②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学前教育专业分音乐学、美术学两个方向在河南省招生,专业课成绩分别采用音乐省统考、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录取结果公布。对录取的考生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学校校园网(http://www.hrxy.edu.cn) 进行公布,考生还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376-6392235、6761711)进行查询。
四、收费标准
15、新生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书费、住宿费三类。学费收费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所批标准执行,收费许可证文号:01053;①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学前教育专业11000元/生?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10000元/生?年,普通专科专业6800元/生?年;②教材费属代收款,预缴1000元,一年一结算,多退少补;③住宿费:750—900元/生?年。
16、我院属独立学院,教育经费主要依靠企业投资及学生学费,申请减免学费者请慎重报考。
五、奖学金
17、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资助政策。
六、毕业生待遇
18、学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根据国家规定,由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咨询热线:0376-6392235 6761711
学校网址:http://www.hrxy.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hrxy.edu.cn
招生办公室信箱: hrxyzsb@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长安路237号 邮编:464000
联系电话:0376-6390356 传真:0376-639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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